教育部、国家语委近日发布的“2017年中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状况”显示,我国少数民族语言资源得到有力保护。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境内居住着33个民族。2015年底,黔东南州有常住人口348.54万人,户籍人口473.54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0.2%,其中苗族人口占42.7%,侗族人口占29.9%。目前,世居黔东南州的9个少数民族中,除土家族、仫佬族转用汉语外,苗族、侗族、水族、布依族、畲族、壮族、瑶族等7个民族、约240万人仍使用本民族语言。
国家民委、教育部近日在上海联合举办新时代民族语文应用研究创新发展专题研讨班。据介绍,这是国家民委、教育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领军人才培养,搭建交流平台,推动民族语文事业发展的又一举措。
陈永莉在《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4期撰文,采用抽样问卷的方法,对北京地区藏族个人、社区、家庭的语言使用情况及其对民族语藏语的感情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地区的藏族人最熟悉的语言文字是藏语藏文的占到85%以上,他们在社区、家庭中基本使用民族语,在工作及其他场合也以民族语为首选的语言。据此,作者认为,北京地区藏族对藏语具有积极的认同感。
近年来,自治区民宗委、原民语委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少数民族语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过去,少数民族因为不会讲普通话而着急,现在,大多数少数民族都会讲普通话,而本民族的东西却在慢慢丢失。应尽快、及时、实质性地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加以保护,如果再不保护,就来不及了。”这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上一名人大代表发出的急切呼吁,可见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迫在眉睫。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人口总体上要少于少数民族的人口。据全国人口普查资料(2000年)和有关文献的数据,中国略多于50%的少数民族人口,即约有5800万人使用本民族语言。少数民族语言主要使用于本民族聚居地区,不同民族语言之间的使用状况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日前,省民宗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扶贫办、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印发《贵州省少数民族群众汉语言和实用技能培训行动计划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从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全面部署了我省少数民族群众汉语言和实用技能培训工作。
语言是国家的重要文化资源,语言战略是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在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中。语言战略把语言能力作为软实力的重要代表,以确保国家安全和发展目标的整体实施。200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施行,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其对于国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乃至对外交流等领域的战略意义日益彰显。
2016年8月,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的《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此,国家和地方相关管理部门都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这一目标。要充分认识到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价值,确保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这一目标,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